在陈醋中加敌敌畏“增色添味”
小作坊黑心老板获刑
食品安全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然而有些不法分子昧着良心制假售假。5月26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发布一起案例,王某因在陈醋中添加敌敌畏“增色添味”,被该院一审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8月14日,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王某租住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出租房内,查封了已开口的半瓶敌敌畏及包装好的山西老陈醋、老抽王和商标标签600余张。经鉴定,查扣的已包装好的山西老陈醋中有敌敌畏成份。专家指出,敌敌畏可提升醋的色泽与口感。后查知,王某2008年7月30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兴庆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08年10月12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明知敌敌畏系有毒的非食品原料,为图私利,在其生产的老陈醋上喷洒敌敌畏,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