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食品查罚 卫署:权责在地方
2013年06月09日 05:40 中国时报
邱俐颖/台北报导
点阅690
我要评比
2/10
地方卫生局对顺丁烯二酸问题食品违规业者处分情形
塑化剂、毒淀粉等黑心食品事件不断,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表示,基于地方自治精神,如何惩处食品业者,地方政府具裁量权,若地方卫生单位迟未开罚、处理或处罚不符比例原则,中央政府才会介入行政指导或会同检调单位处理。
康照洲强调,基于中央、地方分权及地方自治精神,裁罚基准由地方卫生局订定,中央会和地方召开会议共同讨论,但最后仍由地方卫生局依调查结果,据行为严重度开罚。若卫生局裁罚较其他县市轻,地方政府也会受到县市议会的压力。
但若发生塑化剂及顺丁烯二酸化制淀粉等大规模的系统性食品事件,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表示,食品药物管理局将发函给地方卫生局,建议整体事件的处理原则及违法行为的裁罚法源及处分法条。
另对地方裁罚结果,中央会提醒地方卫生局引用法条的妥适性,若裁罚过当,业者也将提出行政诉讼,但引用的法条及开罚金额属地方卫生局裁量权限。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表示,违法添加顺丁烯二酸,依《食管法》第十二条,可处三万至十五万元罚锾;但若卫生局认定情节重大,足对人体造成健康危害,可比照塑化剂,依第十一条处六万至六百万元。
另若业者规避查察或隐匿未报,还可依《食管法》第卅五条,开罚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若情节重大或一年内再犯,得废止营业或工厂登记证照。
但林口长庚医院临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梁批评,卫生署认定顺丁烯二酸对人体危害性不大,检调、地方卫生局怎么会对业者处以重罚?前辅仁大学食品科学系教授丘志威也批评,食品黑心事件层出不穷,蜻蜓点水式的轻罚不会有吓阻作用!
丘志威认为,政府应细部研议将食品业者犯罪态样「分级」,情节重大者就处以最重罚责;另像塑化剂、顺丁烯二酸等震撼全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勒令业者关厂、停工,并冻结资產,以免业者脱產。
问题淀粉產品及原料,截至昨日总计封存回收六三八.九公吨,已销毁五八二.一公吨,还有五六.八公吨待销毁。
(中国时报)
关键字:卫生局
点阅690
我要评比
2/10
订阅
下一则:食管法罚太轻?南市:依法行政
上一则:禹昌16万问题粽 流向百商家
也许您会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