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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食品流窜南台湾“祖传秘方”害人20年

发布:2015-12-15 20:4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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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岛内“食品安全法”规定,面条中不得加入苯甲酸;米粉掺加二氧化硫每公斤不得超过0.03克。据悉,检方在询问其为何在食品中加入违禁品时,堂妹竟声称是家里的“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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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卫生局近日配合当地检调单位,同步稽查其经营的农产及下游企业共11家食品业者,意外在该厂冷冻库查获大批过期食品。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你吃的不是想象中的肉”

  台湾《联合报》日前在头版头条刊登“早餐店汉堡不纯,‘你吃的不是想象中的肉’”的文章,揭露台南市早餐店卖的牛肉汉堡里加猪肉,猪肉汉堡里加鸡肉。报道说,台南市卫生局采购了108件早餐店里的各式汉堡,经DNA检验,除了素馅没掺荤之外,其他各式肉品汉堡,有四成以上都掺了不同种类的肉。

  台南市卫生局副局长黄文正表示,掺肉的早餐店“几乎过半”,其中包括知名的连锁早餐店。也就是说,目前台南民众吃的早餐汉堡肉中,平均每两块就有一块“不是想象中的肉”。卫生局表示,汉堡肉掺假,原因一方面可能是为了口感,另一方面可能与成本有关,但无论如何,此行为已涉及食品欺诈。依新修正的“食安法”规定,掺假行为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