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福喜事件余波未平,深圳沃尔玛超市又被曝出后厨内幕:已呈黑色的熟食用油“一个月不换”,使用超过保鲜期的原材料等。沃尔玛方面称,此次涉案门店今年以来,包含熟食部在内,已经接受了政府和监管部门26次的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都是合格。(8月11日 今日早报 )
半年多的时间里有26次执法检查,这样的数字在外界看来,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卖力”,但“黑心油”还是在这样的“密集检查”下出现了,并且是在每次检查都“合格”中出现的,这不禁让公众对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执法效果打上一个问号。
为什么密集检查仍有“漏网之鱼”?为什么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仍不能不能堵住食品安全监管“漏洞”?这些都是公众质疑的焦点。这些问题如回答不彻底,将来还可能有“黑心面”“黑心酱油”“黑心醋”等问题食品的出现。
应当看到,“黑心油”的出现,着实让26次密集执法检查显得苍白无力,并且让公众开始怀疑这样的执法检查有“例行公事”“走马观花”之嫌。如果是为“检查”而检查,一味追求“检查”的数量,而不注重检查的质量的话,即便检查的次数再多又有何用?从这方面讲,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上,“密集检查”绝不等于“有效检查”,更不等于“有效治理”。
应当明确,有效检查是负责任的检查,是有针对性、有目的性的检查,是通过执法起到预防和震慑作用的检查。只有以上要素齐全了,这样的检查才能取得实效,否则就是被动应付,流于形式。
更应当明确,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行,必须要靠“有效治理”。
“有效治理”不可能只靠“密集检查”一条腿走路,靠的是综合治理。这就要求,在类似“黑心油”的治理上,既需要对问题食品生产加工等源头进行围追堵截,也需要消费“末端”的从重从严处罚,更需要经营过程中的无缝隙、全覆盖监管;既需要对食品经营行业进行道德重塑,也需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择不扣贯彻落实到底,还需要公众、媒体等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既需要相关部门传统执法监督手段的更新,也需要新型监督技术手段的普及。如此一来,监督食品安全的现状才可能有实质性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