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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商贩制售“毒鸡翅”落网

发布:2018-09-26 06:1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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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5日,邢台市两名幼儿在桥西区五四街吃了炸鸡翅后,出现严重食物中毒并住院治疗,二人胃容物中检测出亚硝酸盐成分。接到桥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案,邢台市桥西警方一举捣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脆皮炸鸡的当事作坊,并经多日追捕于8月21日将潜逃

7月25日,邢台市两名幼儿在桥西区五四街吃了炸鸡翅后,出现严重食物中毒并住院治疗,二人胃容物中检测出亚硝酸盐成分。接到桥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案,邢台市桥西警方一举捣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脆皮炸鸡”的当事作坊,并经多日追捕于8月21日将潜逃多日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抓获。

  俩幼儿食炸鸡翅病危住院

7月25日11时许,家住邢台桥西的赵女士带儿子赵某(2周岁)、外甥钟某(4周岁)去桥西五四街逛街。其间,俩孩子吵闹着要吃炸鸡腿,赵女士拗不过孩子,就在五四街南口路东一“脆皮炸鸡”摊买了10元钱的炸鸡翅。回家后,分别给俩孩子吃了两个炸鸡翅,就让孩子回屋睡觉去了。14时许,听见俩孩子不停地哭闹,赵女士走过去一看,儿子和外甥的脸部、嘴唇及手心手背都出现大面积青紫色,呕吐不止。“这是怎么啦?”吓坏了的赵女士,迅速将两个孩子送往邢台市第三医院紧急抢救。

由于两名幼儿中毒症状严重,医生还分别下达了病危通知书。16时许,邢台市第三医院急救室将俩孩子的胃容物提取分别送往邢台市疾控中心和石家庄市白求恩和平医院进行病理化验。18时许,两家单位检测报告都显示是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并出具检测报告说明材料。

  小作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

7月30日15时许,接到邢台桥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后,桥西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指定分局治安大队委派专门人员协助指导案件侦破工作。达活泉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由副所长张金广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民警对嫌疑人廖某位于五四街的作坊摊位和出租房屋进行突击检查,迅速查封并收缴全部正在加工和待售的成品半成品有毒有害食品,及时杜绝了有毒有害食品继续危害市民。

出人意料的是,嫌疑人廖某得知消息后已不知去向,其妻子李某也不能提供廖某的具体去向和任何有价值的踪迹信息。凭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推断,廖某极有可能已畏罪潜逃外出躲避。

  警方天网覆盖追捕嫌疑人

为尽快抓到廖某,给受害者及家属一个交代,达活泉派出所办案民警一方面做廖某妻子李某的思想工作,争取廖某早日投案自首,主动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以便宽大处理;一方面发布通缉令,布下天罗地网,挖掘社会力量,实施网上悬赏追逃。同时,协同刑侦五中队动用技术手段,把控嫌疑人廖某及其妻子李某的活动轨迹。

经侦查,办案民警一路追踪廖某:嫌疑人廖某逃往石家庄辛集,民警紧急追到辛集布控;廖某又迂回到邢台宁晋,民警又马不停蹄追到宁晋抓捕。但由于嫌疑人具备反侦查能力,两次行动均无所获。之后,民警故意对嫌疑人廖某的妻子李某不闻不问,给其造成风声已过的假象,密施“内紧外松”诱鱼上钩的计策。嫌疑人廖某在外躲藏几天后,自觉风声已过,偷偷潜回邢台打探消息。8月21日9时30分,民警掌握确切消息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躲在桥西南大郭乡一平房内的廖某抓获归案。

  黑心不良商贩已被刑事拘留

面对民警审讯,廖某找出种种借口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面对狡猾的嫌疑人,民警摆出种种证据一一反驳。两小时后,嫌疑人廖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36岁的嫌疑人廖某是湖北天门人。2012年4月份,原本做服装生意的廖某,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合法技术培训的情况下,来邢台改做炸鸡生意。其间,廖某通过非正常渠道大量购进无商标注册的解体鸡和腌料等进行食品加工,妻子李某负责对外批发零售。廖某及妻子李某在不具备食品卫生生产加工条件和无任何合法证件的情况下,露天对通过非正常渠道购得的“三无”食品半成品进行加工销售,并把长期卖不出去的食品积压在冰柜内储存,择日再卖,最终造成食品亚硝酸盐严重超标,致使俩幼儿食用后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已构成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经过医院全力抢救,两名幼儿已脱离危险。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廖某进行刑拘,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 张会武 通讯员 秦鹏 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