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兵马俑在线8月24日讯 年近51岁的田某,为使自己加工制作的锅盔更加膨松,口感好卖相好,给锅盔中加入含铝的添加剂(泡打粉),8月21日,田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7月11日,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联合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分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在阎良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在位于阎良区人民西路安芦市场的“小田馍店”进行抽样检查时,店内放有半袋剑石牌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随即对馒头、锅盔及白吉饼分别进行抽样提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场没收了违规添加剂并要求该店立即整改。
对抽样提取物的检测结果显示,锅盔中铝的残留量达到374mg/Kg,已经违法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第一条的相关规定(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8月21日由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经过进一步审查,犯罪嫌疑人田某(男,51岁,富平县人)供述了其因天热生意不好,为了提高所加工的锅盔的销量,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将含铝的添加剂“泡打粉”加入锅盔中。田某对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田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百姓的食品安全,公安阎良分局将联合区食药监部门加大对阎良区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并提醒广大商家,不能因小利,而致广大百姓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我们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手软。(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