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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校园还有多少“黑心食堂”?

发布:2016-07-10 14:57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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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还有多少黑心食堂等待被砸?

中国的校园食堂

中国的校园食堂

近年来,与校园食堂有关的纠纷越来越多激烈纠纷层出不穷

在与校园食堂有关的纠纷中,发生打砸事件自然是最为严重的一种,相信不少网友对近年发生的这类事件印象深刻。不妨稍微回顾一下闹得比较大的几次事件:

2010年11月,贵州省六盘水市第二中学发生上千名学生打砸食堂事件,校园大食堂被砸得面目全非,上千人参与,所幸无人受伤。学生们砸食堂的原因,在于学校食堂在短期内就进行了两次调价。

2013年9月,河南商丘市柘城县第二高级中学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砸食堂事件,也号称是“千人参与”,原因则是“食堂比饭店都贵”。

2014年11月,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人和校区,更是发生了“3000人砸食堂群殴校长”事件,不过其后有消息称对事态的描述有夸大,而事件的起因,依然是“不满学校诸多物价水平偏高”。

河南商丘永城三高学生砸食堂事件

河南商丘永城三高学生砸食堂事件

2015年5月,又发生了一起河南商丘永城三高学生打砸食堂事件,原因据称是食堂经理殴打卖鸡蛋老人,校方不给予回复,食堂经理失踪。“上千名”学生强烈抗议,打砸食堂。这次最夸张的是,特警前来维持秩序时,连警车也被学生掀翻砸烂。

如此频发的大规模打砸食堂事件,足以证明学校食堂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有多么普遍,矛盾的起因绝大多数与学生不满学校食堂价格有关。

一个不断蔓延的新矛盾:学校开始禁止外卖——这也往往被认为与食堂有关

随着“互联网+”与O2O产业的兴盛,通过手机叫外卖成为越来越受人们欢迎的选择。大学生们自然也不例外。但检索社交媒体即可知道,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禁止外卖。如去年10月南昌大学就禁止外卖进入学生宿舍,今年9月江苏常州幼儿师范学校甚至发布通知称“吃外卖罚500元”。今年3月,人民日报微博发布了一则新闻: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的同学和周边小贩们,在校方严令禁止买外卖的情况下,“用生命”演绎了一把为了吃饭也是蛮拼的。照片里,买卖双方不顾学校竖起的三米高墙,爬上墙头传递着塑料袋包装好的食物。此情此景,真是让人捏一把汗。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禁止外卖后,外送人员爬墙送餐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禁止外卖后,外送人员爬墙送餐

学校禁止外卖,虽然往往打着为了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的招牌,但很多人都认为,这更主要是为了保证校内食堂的利益。因为外卖是如此风靡,去食堂吃饭的人变得越来越少。上月的“南通大学食堂员工围殴大学生”就与此有关,外卖性质的大学生分售早餐大大影响了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户的利益,从而引发了肢体冲突甚至是“殴打”。据报道,事发时附近就有学校保安,但保安并未阻止殴打行为。

还未发生冲突事件的,学生也往往被食堂欺压,敢怒不敢言

在那些未发生大规模冲突的学校,也不代表学生跟食堂之间没有矛盾。越是小地方,越是学生弱势的初中高中,往往发生学校联合食堂欺压学生的事件,有来自黑龙江肇东的网友就反映当地有众多学校在放学期间依然利用封门、处罚等方式让学生留在校内,强迫其在高价的校内食堂、超市中消费,从而“日进斗金”。

四川仪陇新闻网一篇文章揭秘了仪陇县文星中学食堂黑幕:学校食堂被某教师及家属承包,而据在此学校煮饭的员工透露,他们在制作包子时,为了发面速度快,包子蓬松、雪白、卖相好,就使用了泡打粉,含有“铝膨松剂”这种化学成分,“他们自己也不敢吃自己做的包子”,有位煮饭员工说。还有一些学生反映,只要他们进入了校门就不得放他们出去,一切日常用品及零食都必须在学校小卖部购买。

食堂纠纷的原因并不复杂——伪市场化

全国各地之所以频出校园“黑心食堂”,理由其实并不复杂,说白了,其实就是“伪市场化”——学校把食堂的经营权外包给私人营业者,但其中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在监管方面又做的很不好。总的来说,大底有三种普遍的现象。

学校与食堂、超市之间,经常有利益输送

据《读天下》的一篇调查性报道,在学校食堂承包招商过程中,最后保留的竞争者多为学校老师的亲戚、校门外门店的老板或其他关系人。报道提到,刘先生曾多次参加某学校食堂承包招商,对于招标,他深有体会。“当时学校定的标底是10万元,而招标成功的承包商投标 费是9万元,其他竞标者定出的投标费远远 高于学校标底,为什么学校看中低标者?” 当时的刘先生不明白,但没过多久就有“行家”点醒他了,“学校的投标就是一种走过场”。

一些号称平价的校园超市,实际上并不平价

一些号称平价的校园超市,实际上并不平价

报道还提到,在学校,商店(超市)是仅次于食堂的第二大垄断。 学校商店主要采取两种形式经营:一是承包经营,将学校内或学校周边自有沿街房屋,以固定收取承包费用的形式交给 校外人员或校内员工经营,学校不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享有经营成果,只负责收取相关费用; 二是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经营,学校每年收取租金。 和食堂一样, 为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许多学校规定学生不准外出消费,直接致使垄断地位的稳固。而结果是什么呢?曾有调查机构做过调查,学校超市销售的文具和食品的价格, 普遍高于外面超市 3%—6%。在这样的“高价”下,学校超市 还经常出现过期产品,为了利益最大化,超市经营者往往将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摆上柜台,甚至销售“三无”和过期食品。

四川巴中在上月发出的一则专项清理整治通告,足以证明上述报道的说法并非虚言——“专项清理主要包括校舍使用、食堂承包、学校资产管理、闲置校舍管理等四方面内容。重点治理未经批准,学校擅自出租、出借学校校舍行为;将出租、出借学校校舍等资产收入设为‘小金库’,挥霍浪费、乱发钱物等行为。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由学校举办原则,重点检查学校将自有食堂低于市场价格承包给个人,食堂承包人又未对学生让利的行为;签订‘永久牌’食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期限太长明显不合理,造成学校食堂管理障碍,饭菜质量低劣,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在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中存在利益输送的。”

由于学校和学生地位的不平等,面对学生的不满,学校往往实行高压政策

存在利益输送,学校成为食堂、超市经营的直接利益关系人,那么这个本身应该作为外包监管者的角色,就完全不一样了。但学校对学生的监管力量,却是天然存在,并难以撼动的。有论者就发现,从一些跟食堂纠纷有关的学校公告就可以看出,在一些学校的管理者看来,学生就应该是“听话的羔羊”,不想无奈忍受而“造反”、“起义”的, 必然是“个别学生想挑起事端”。从一个例子很容易看出学校是否霸道:目前,不得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棉被等生活用品已被各级管理部门反复重申,但霸道的往往学校依然如故,有些学校要求每个新生入学都去领取一个大包裹, 里面包括几十件大大小小的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类、生活用品类、床上用品类甚至还有收音机,都必须强制消费。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在很多学校大行其道了。前面提到的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人和校区“3000人砸食堂群殴校长”事件,很多学生之所以如此愤怒,仅仅是因为在这个比较偏僻的小区,“一瓶矿泉水外面卖2元,这里就要3元,易拉罐的可乐比外面贵5毛,塑料瓶装的可乐卖4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