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2月29日电(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叶旭耀)看着大锅里翻滚的猪耳朵、鸡爪,他毫不犹豫地加入了一些“日落黄”。这样出锅的熟食卖相就变得很好,殊不知长期摄入该类食品会对人体造成肝、肾功能损害。29日记者从浙江青田法院了解到,该法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黑心”老板冉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冉某是重庆人,2012年和妻子来到青田温溪镇,并在城中菜市场里租了两个摊位经营熟食生意,包括猪耳朵、鸡爪、鸡翅、烤鸡、香肠等产品。其中,猪耳朵、鸡爪、鸡翅等均由冉某自己购买原材料,再进行调料加工。
由于自己加工的熟食在上架销售过程中暴露在外,受到空气、温度、时间等原因,导致熟食外表颜色变深,一天下来生意冷清。
2014年年底,冉某在一次进货途中得知,在煮熟食时添加一种叫“日落黄”的添加剂,能让熟食卖相变好。于是,他就在一家调料点里买了一瓶“日落黄”添加剂。
因为不懂添加剂量,每次煮熟食时,冉某都是随意添加“日落黄”,并销售了一个多月。2015年3月10日,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店的猪耳朵进行抽样并送检,发现其销售的猪耳朵中“日落黄”含量为0.046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标准要求。
有关部门的抽检和责令并没能阻止冉某的利欲熏心,去年4月14日,当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在冉某家里当场查获了一瓶“日落黄”添加剂。经检测,当日提取的猪耳朵“日落黄”含量为0.018g/kg,鸡爪“日落黄”含量为0.037g/kg,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冉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在猪耳朵、鸡爪等熟食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日落黄”,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