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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一对夫妻开办"化学美食"厂被判刑(2)

发布:2016-03-10 15:01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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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很快,博山区白塔镇工商所巡查监管员杨公明涉嫌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被检察机关查清。2012年和2013年,杨公明先后两次发现恒昌食品厂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将这一信息建档并上报区工商局,只

  很快,博山区白塔镇工商所巡查监管员杨公明涉嫌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被检察机关查清。2012年和2013年,杨公明先后两次发现恒昌食品厂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将这一信息建档并上报区工商局,只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续也没有进行督促关停等相关工作,致使该厂的生产销售行为持续至2014年6月,大量有毒有害食品流入社会。

  让检察官啼笑皆非的是,杨公明自1988年被分配到博山区工商局后,长期从事乡镇工商所工作,却对工商所常规性工作规范知之甚少。杨公明在接受讯问时交代:“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局里要求我们移交给相关行政许可部门,不过具体的操作规定、应该怎样移交我说不清楚,一直以来我只是把巡查监管情况向所里领导汇报一下。我知道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操作规范》,但没详细学过。”

  2015年9月11日,被告人杨公明因犯食品安全监管玩忽职守罪被博山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追击,黑心作坊主浮出水面

  办理王庆荣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检察官讯问从犯李萍,发现其正处于哺乳期,女儿不满一周岁,且其自2010年开始在恒昌食品厂工作,其间结婚生子,间断性地从事冻粉生产,自2014年才开始持续上班。当检察官再次讯问并告知李萍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后,李萍感动之下主动供述了其他一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据此又查清了栾兆峰等人的相关犯罪行为。

  据栾兆峰交代,2007年至2015年,栾兆峰、孙宏香夫妇在家庭作坊加工猪头肉的过程中,最初用热水给生猪头脱毛,脱得不干净,后来听说工业用松香能将猪毛脱干净,便开始将购入的松香熬成液体用以脱毛。同时,在煮制心、肝、肺、大肠等猪下货的过程中,他们还添加了“食用胶”用来增加汤的黏稠度以便于形成肉冻。公安机关查明,所谓的“食用胶”就是工业用明胶,而明胶的价格只有食用胶的一半。

  2016年2月22日,栾兆峰、孙宏香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零六个月,并分别被处以5万元的罚金。

  至此,经过博山区检察院助推深挖细查,该系列案件最终以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法律惩处而尘埃落定。

  结合该系列案件的办理,博山区检察院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实行“贯通式办案”,在严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同时,将摸排案件背后的贪贿、渎职案件线索作为必经程序,推进办案向反贪、反渎领域拓展。

  此外,该院还针对“潜规则”的存在,在案件办结后督促引导公安机关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同领域同环节的其他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实现了办理一案、牵出一串、影响一片的扩散效应,有力禁绝了“餐桌上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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