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集团发表声明称,消费者投诉的该批肋排生产工艺正常,出厂检验合格,冷链运输及销售环节达标,尚不清楚消费者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的真实动机。并称,事发时因消费者拒留电话,双汇方面认为属非正常投诉行为,怀疑其敲诈。
但经过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核实,该消费者早已与双汇集团联系过,并否认向双汇索要几百万元赔偿的要求。
同时,为了防止消费者投诉,双汇员工抢夺证据等情况也时有发生。据《人民网》报道,2012年5月31日,郑州工商部门调查涉事“蛆虫门”的双汇专卖店,当工商人员抽检专卖店肉品时发现苍蝇大小的黑色不明物体时,被自称顾客的男子抢走。当时,在现场采访的一名媒体记者也被双汇郑州分公司的负责人要求强行删除视频资料。
以广告封堵媒体报道
1月17日,双汇发言人刘金涛针对本报的《回应》称,“自双汇发展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后,我本人不断接到一些媒体的来电,称双汇去年净赚30个亿,你为何还在乎那一点点广告费?这里,我只能遗憾地告诉大家,我虽然是主管广告宣传的双汇高管,但无权滥用企业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敬请谅解。”
类似说法,刘金涛也在给《京华时报》关于《双汇火腿肠内出现蛆虫》的报道回应称:“新闻见报后,我接到北京一家公关公司的电话,自称有能力帮助双汇消除负面、进行危机公关。双汇一直坚持‘开放式办工厂、透明化办企业’,巨额的公关费无疑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双汇愿意把钱花在食品安全控制上,而不愿意陷入‘公关怪圈’的无底洞,鉴于此,我果断拒绝了公关公司的要求。”
记者调查发现,双汇集团自健美猪事件后,不仅没有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而且在央视报道之后,其他媒体的报道也几乎销声匿迹,但不久前出现的用大量抗生素喂大的“速成鸡”事件又让双汇深陷舆论漩涡。令人奇怪的是,同样是采用速成鸡的肯德基和麦当劳等企业被舆论多次曝光和追踪,相关部门也介入调查,但是双汇集团却安然无恙。
可以印证的是,双汇集团发言人一方面强调其广告额有限,不能随便使用上市公司投资者的钱,另一方面,他们一旦出现问题和危机,走进媒体机构的第一句话就是“不要报道”,可以谈合作投广告。
学会平等对待消费者
上述河南消费者王女士针对双汇集团刘金涛的公开通报后,用“极其愤怒!”来表述其心情。并提出3点质问作为回应:
一问刘总:您提出的虫子不是自己爬进去的,就是人为造成的两种可能性是经过公司调查核实的吗,有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吗,怎么就能草率地对外发出通报,还策略地用了“可能”二字!我负责任地告诉你,我敢于在公众的监督下找权威部门做鉴定,还原事情真相,您有信心面对吗!真的没见过在通报上使用“可能”字眼的,建议您还是好好问问见过问题产品的工作人员再来发布通报吧!
二问刘总:众所周知,一个罪名应该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审判机关宣判后成立的,您有那职能吗,您大到可以随便在公开场合给别人定罪吗?我们需要真相,别以为大众的知情权是被有些人吓吓就没了,虫子不会平白无故地被吓没的!
三问刘总:您日理万机,不是消这边的防,就是扑那边的火,给您添麻烦了,深感歉意。事已至此,您能不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多为群众的食品安全操操心,而不是总在火场上见到您的倩影!
最后,王女士告诉双汇发言人,“别以为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财大气粗就可以控制话语权,就可以颠倒黑白,就可以推卸责任!”
此间观察家认为,不可否认,作为中国食品行业的知名企业,双汇曾经有着自己艰辛的奋斗史和辉煌的业绩,企业在一定时期出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也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不会平等对待消费者和公众,真正奉行“顾客是上帝”的宗旨,那么再知名的企业也会倒下去。
本报将就食品安全问题给予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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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机管理众生相系列评论之一
宁可花钱搞公关 不愿纠错护品牌?
——从双汇处理危机事件方式看“名企情结”误区
文/本报评论员 朱冰尧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双汇说“与生产没有关系”;消费者提出损失索赔时,双汇说“消费者敲诈”;广告诱惑撤稿未果时,双汇说“媒体想要广告费”;舆论要求第三方检验时,双汇说“不会提请进行鉴定”——这是一段时间以来,以火腿肠闻名业界的河南企业双汇集团在遭遇企业危机事件时,做出的模式化反应。
按说,作为知名企业,双汇有着艰辛的发展史,在一段时期内也曾保持过较好的质量信誉和社会责任,但自从2011年中央电视台“3·15”特别报道曝出瘦肉精事件后,双汇在应对危机事件时所表现的“技巧”颇令媒体和公众失望。我们发现,一些消费者提出索赔等个人诉求超出其心理预期时,双汇就会说“消费者敲诈”,甚至在其网站不惜贴出“敲诈罪”的知识引导,同时要求消费者所谓“依法维权”,把弱势群体推到走“司法程序”的高成本维权道路上,迫使消费者因为耗不起时间和精力而不得不放弃。
同时,针对一些媒体报道,双汇在发表声明极力撇清自己责任的同时,却通过给记者塞红包、到报社谈广告的方式,大展公关思路为自己“灭火”,而一旦媒体不领情,就把对待消费者的那招——声称受到“敲诈”拿出来,在网上发个帖子暗示媒体“在乎”企业的“那一点点广告费”,妄图混淆视听,对媒体施加压力。
与这些手段相对应,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双汇却显得较为“淡定”。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曝光了河南生猪产区养猪户利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喂出“健美猪”的新闻,并称这些服用禁药的猪肉有许多进入双汇集团。双汇随后撤销了相关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意见,但奇怪的是,企业声明并没有对其是否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做出明确答复,而是以“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一笔带过,在实施着给消费者赔偿、撤销责任人、去媒体灭火等行为的同时,“死不认错”的姿态也似乎成了双汇给公众的另一张面孔。
本来,出现危机事件,企业应该深刻反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防微杜渐,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根本,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从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双汇却似乎在重复着“三鹿奶粉”面对危机时走的老路。山东省质监局副巡视员王光辉针对双汇瘦肉精事件的一段话最能说明问题——“我注意到了双汇之前发布的年度报告,在这份报告里,对添加瘦肉精的事情只字不提,我想这样的不讲诚信、不认账的态度(比添加瘦肉精)更加恶劣!”“一个不敢认错的企业,迟早要翻船。”(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