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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毒豆芽” 成都黑心老板被批捕

发布:2016-01-02 08:1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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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6日讯(记者 张异同) 鲜嫩漂亮、物美价廉,遇到这种“超高性价比”的豆芽千万要多想想,因为很有可能就是“毒豆芽”。今(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青白江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批捕了一名涉嫌通过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豆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6日讯(记者 张异同)鲜嫩漂亮、物美价廉,遇到这种“超高性价比”的豆芽千万要多想想,因为很有可能就是“毒豆芽”。今(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青白江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批捕了一名涉嫌通过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豆芽的犯罪嫌疑人。

  豆芽又被称作“活体蔬菜”,深受广大市民喜欢,但豆芽生长过程中对温度和水分要求较大。为增加豆芽产量、保持豆芽鲜嫩光亮、加速生产,段力(化名)打起了歪主意。2014年3月至7月期间,段力和妻子及家人一起,在德阳某地住房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豆芽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的“A、B粉”、“无根豆芽水”添加剂。

  “这样的豆芽卖相好、长得好,赚得多。”段力将“毒豆芽”当成了招财宝,并将这些豆芽销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菜市、成都市金牛区友联菜市等地。随即,段力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增加销量,可惜“好景不长”。近日,青白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菜市场的日常检查中注意到了段力“与众不同”的豆芽。经检验,发现其豆芽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长期食用“加料”豆芽或可致癌。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段力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白江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在核实相关证据的基础上,于办案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段力作出批捕决定,并就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提出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