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可操作性原则。监测评估方案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和监督检查。指标尽可能量化,并将设立的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非量化的指标应在分解立项的基础上提出对策,适时评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根据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求,成立顺义区妇女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区统计局具体负责顺义区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建议。
2、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监测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其职责是:
──制定本规划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并将监测指标纳入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
──指导各部门的监测统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数据库。
──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妇女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报告。
监测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成员组成。其职责是:
──负责制定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
──审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中期和终期以及专项督查,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负责妇女发展规划的评估检查工作。
3、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妇女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本系统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监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2、定期数据分析制度。区统计局每年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
3、不定期数据分析制度。对于热点问题和突发性问题,统计部门随时搜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编辑: 李月茹来源:北京市妇儿工委我要说说 打印推荐?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