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劳动法》、《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就业原则,完善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竞争机制,禁止招工、招聘中的年龄、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等规划中体现妇女与经济的内容。
2、全面扩大女性就业规模,为女性就业搭建创业平台,鼓励女性实现自主创业。围绕人文奥运、社会化服务等广泛开辟社区就业渠道和拓展农村就业空间,通过发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促进更多的女性从业人员实现就业。
3、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合理开发配置和使用女性人才资源,全面提高女性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创新就业服务模式,为女性失业人员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中女性的就业服务。
4、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和政策体系,为农村妇女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切实提高女性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
5、做好女性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在完善“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基础上,通过开发适宜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女性农转非、享受低保等人员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
6、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社会保险人群覆盖面,逐步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养老保险参保率,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妇女劳动力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对本区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妇女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力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7、建立健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各类用人单位要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8、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等方面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公正处理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
9、加大资金政策投入,大力推进以农村妇女为生产投资经营主体的基地建设,规范管理,推动基地品牌化。
10、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改善残疾妇女就业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系列化就业服务,将失业残疾妇女纳入全区失业人员管理范围,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三、妇女与教育
提高妇女文化素质,巩固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培养高素质女性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养,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主要目标:
1、进一步巩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
──初中毕业女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入学率达到97%以上。
──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达到40%。
2、培养顺义区高层次、高素质的女性人才队伍
──巩固提高女大学生比例。
──逐步提高高级女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逐步提高高级女技师的培养数量。
──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女性人才的比例。
3、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
──提高女性受教育年限。
──加强对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4、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
──对农村妇女实施就业技能的职业培训,使2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加强对农村妇女实施科学文化素质培训,使60%以上的从事一产农村妇女,掌握1—2门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同时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
5、改善妇女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状况
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坚
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为广大妇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在学校招生以及毕业生就业分配中,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教育、人才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妇女与教育的内容。
2、调整女性人才结构,加快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从重学历、资历、职称向重能力、素质转变,着力培养女性人才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让女性人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快女性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培养一支高级公共管理女性人才、女性高级专业人才、女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集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型为一体的女性高级技能人才队伍。重点培养了解国际城市管理和经济管理规则、具有国际化眼光,熟悉国际体育和奥运事务、国际法事务等方面的女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