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2018年度申报指南建议
本专项聚焦我国生殖健康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监控生殖健康相关的疾病、出生缺陷和辅助生殖技术;开展以揭示影响人类生殖、生命早期发育、妊娠结局主要因素为目的科学研究;实现遗传缺陷性疾病筛查、阻断等一批重点技术突破;建立我国重大出生缺陷疾病防治的全链条研发体系,建立适宜中国人群且经济有效的生殖健康相关疾病预警、早期筛查、诊断、治疗的综合防治示范应用平台。争取全面提升我国生殖疾病和出生缺陷防控科技水平,为保障妇女健康生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围绕项目的总体目标,设置了人群和临床队列研究、重大疾病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转化体系建立、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等5个方面主要任务。2016、2017年,专项启动两批项目立项,涉及“建立和完善中国人群育龄人口队列和出生人口队列,开展生殖健康相关疾病临床防治研究”、“生殖健康与出生缺陷相关疾病发病机制研究”和“出生缺陷、不孕不育和避孕节育防治技术及产品研发” 3个重点任务。结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2018年继续在生殖健康相关疾病临床防治研究、出生缺陷和不孕不育防治技术研发2个重点任务中的4个研究方向部署项目,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具体如下:
1. 生殖健康相关疾病临床防治研究
1.1早孕期自然流产病因学研究及防治策略
研究内容:通过临床分子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导致早孕期自然流产发生的高危因素;从遗传、代谢和表观遗传等多视角探讨流产发生的分子机制;探索可能预防流产的干预措施。
考核指标:从遗传、免疫、感染、代谢、营养等多角度分析流产发生机理,鉴定出与流产发生相关的决定胚胎发育命运的关键分子;制定2-3种相应的临床治疗方案;建立有效临床早期干预措施。
支持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1-2项
2. 出生缺陷和不孕不育防治技术研发
2.1重大胎儿疾病宫内诊断和治疗新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针对重大胎儿遗传性疾病及发育异常,开发胎儿宫内诊断和治疗新技术、围手术期胎儿状态监测与评估的新技术;拓展胎儿镜治疗技术的适应症范围,规范胎儿镜宫内治疗的临床路径,完善胎儿评估新技术的临床应用。
考核指标:应用胎儿镜等技术诊治3种以上重大胎儿遗传性疾病及发育异常, 胎儿宫内治疗过程中胎儿状态监测与评估的新技术临床实用化,制定精细规范的临床诊治路径并实现推广应用。
支持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1-2项
2.2开发针对线粒体遗传疾病的辅助生殖新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遗传性线粒体疾病治疗的新途径,建立和应用以核质置换(包括原核移植、生发泡移植和纺锤体移植)为主的辅助生殖新技术,评估人类卵子/受精卵线粒体置换技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开展针对线粒体遗传病患者的临床实验,建立核质置换技术临床应用的标准操作规程和应用规范;探索并开展线粒体基因编辑技术,建立高效安全的线粒体基因编辑手段,通过干细胞等手段,明确技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并开展生殖细胞细胞质内线粒体基因编辑,阐明基因编辑防治线粒体遗传病的可行性。
考核指标:建立安全有效的核质置换技术(包括原核移植、生发泡移植和纺锤体移植),完成3种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估,实现3种技术的临床转化10-20例;制定核质置换技术的临床标准操作及临床应用规范;建立适用于线粒体的基因编辑技术体系。
支持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1-2项
2.3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新技术研发及规范化研究
研究内容:建立基于单细胞水平的高通量、高效、精准的分析技术,开发单细胞精细操纵、基因组、转录组、表观遗传组及蛋白质组检测的新方法,实现辅助生殖技术中高质量配子筛选、胚胎植入前遗传学准确分析;应用于遗传病患者或携带者的胚胎着床前遗传学诊断,以及疑难性不孕不育患者致病因素的确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
考核指标:基于单细胞的单组学与多组学平行检测技术,建立辅助生殖中高质量配子、胚胎筛选技术,获得5-10种分子标记物;建立植入前胚胎遗传学和表观遗传学分析与诊断平台;规范行业标准,实现临床推广应用。
支持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1-2项
定向择优项目
本专项聚焦我国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女性生育力保护、重大出生缺陷防控规范化体系建设、以及适宜技术与新技术的推广与评价为目的科学研究;构建覆盖全国育龄人群生育力监控平台;构建我国基于“孕前-产前-生后”全链条的重大出生缺陷疾病三级综合防治规范化体系,建立适宜中国人群且经济有效的出生缺陷预测预警、早期筛查、诊断、治疗的综合防治示范应用基地。争取全面提升我国生殖疾病和出生缺陷防控科技水平,为保障妇女健康生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科技支撑。
结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2018年度拟在建立全链条研发体系和示范应用两个研究方向设置定向择优项目,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具体指南内容与说明如下:
1. 建立我国生殖疾病和出生缺陷防治的全链条研发体系
1.1依托覆盖全国的生育力监控平台,建立生殖疾病防治规范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