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记者从连南瑶族自治县获悉,日前该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出台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纯二女户给予优惠的规定》。规定指出,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本县农村户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夫妻及其女儿,在生产、生活、生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实施“保健工程”。实行住院分娩制度,凡孕妇分娩必须到有执业许可的助产单位实施住院分娩,医院为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母婴的身体健康。在县级医院、镇卫生院住院分娩且在90天内落实女扎的,由县政府给予营养费补助每例300元,并实行术后跟踪服务管理。
实施“成才工程”。女儿入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时优先安排;就读期间,社会团体开展助学活动时给予优先考虑;报考本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的,给予优先录取;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考上大学全日制专科或本科的,县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300元、1000元、2000元奖学金,并在就业方面安排创业扶持贴息资金时优先考虑。
实施“保障工程”。在确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在农村住房改造中,由县扶贫办安排资金,每年扶持3户因疾病、残疾的困难家庭建新房,每户在享受农房改造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困难住房改建补助1万元;凡符合本县高寒山区移民搬迁条件购房的,优先安排;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直接由县政府为其全额代缴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金额;45周岁以上的由县政府一次性缴足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额。
实施“致富工程”。由各镇、县科技农业局、县扶贫办、县蚕桑技术推广中心重点帮扶发展经济,在免费提供或推广优良种苗栽培、养殖技术和扶持种养项目时突出优先照顾;县妇联在“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中优先安排;县卫生计生局在计划生育“三结合”资金中优先安排发展生产。
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连南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解决在农村纯二户在生产、生产、生育、生殖保健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推动全县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任务的实现,为构建和谐连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