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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子治疗囊肿却被医生擅切子宫 女子失去子宫后的影响有哪些

发布:2018-06-24 06:2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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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阜阳一女子患盆腔囊肿到医院接受治疗,不料,在医治过程中,医生竟然擅自将女子的子宫全部切除,女子因此花费医疗费6300多元。直到一个月后,女子到另外一家医院复诊

阜阳一女子患盆腔囊肿到医院接受治疗,不料,在医治过程中,医生竟然擅自将女子的子宫全部切除,女子因此花费医疗费6300多元。直到一个月后,女子到另外一家医院复诊时,才被告知,她的子宫已经被全部切除。近日,阜南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医院方面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女子各项损失14.9万余元。》》》推荐阅读:合肥一男子环城路小花园内杀人后碎尸 家中藏尸两年半案发被捕

子宫被切除,医生竟没告知当事人

2017年2月17日,阜阳市民李女士因“ 盆腔囊肿”到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李女士的病情被诊断为:盆腔囊肿、子宫壁内平滑肌瘤、混合痔。在住院治疗数日后,同年2月22日,医生给李女士行盆腔囊肿切除术时,期间擅自对李女士的子宫进行了切除。医院医生在术前、术后及李女士出院后,均未告知已对李女士进行了子宫全切除术。2017年3月16日,李女士到另一家医院检查恢复情况,发现子宫被切除。

李女士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委托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为:医院对李女士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李女士子宫切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0% ;李女士子宫次全切除后评定为7 级伤残。

医院担全责一审判赔14.9万元

近日,阜南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对双方之间存在医患关系、对鉴定书确认的医疗过错无异议。参照鉴定书确认的过错责任,法院确定医院赔偿李女士全部合理损失。

参照鉴定意见和医院的过错责任并考虑到子宫切除对李女士身心的伤害等,李女士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为40000元,法院予以支持。最终,阜南县法院依法判决医院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149290.42元。

子宫切除后对女性的影响!

易合并精神抑郁症状

子宫及卵巢的内分泌的调节与中枢神经系统形成一个反馈系统。切除子宫后,这种反馈环节被破坏,特别是雌激素水平下降时会干扰中枢神经递质的正常分泌和代谢,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症状,出现情绪低落、心情焦虑、缺乏兴趣、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表现,从而降低妇女的生活质量。

泌尿系统症状增加

女性泌尿系统与生殖系统具有同源性,同为雌激素依赖性器官。切除子宫后雌激素水平下降,可使尿道周围弹力组织变薄,出现尿失禁,尿道粘膜萎缩,抵抗力下降,易诱发尿路感染,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一系列尿路刺激症状。

卵巢功能减退

绝经前子宫与卵巢间的内分泌保持着精确而细微的动态平衡,切除子宫后必然破坏这种平衡,并且可促使卵巢功能发生衰退现象,更年期症状提前且较为明显。》》》推荐阅读:合肥一小区内金毛犬连咬两人被击毙 怎么防止恶狗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