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洛河枣园东大桥位于洛龙区白马寺镇辖区,洛龙区安排白马寺镇工作人员对洛河枣园东大桥附近区域进行夜间巡查,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得知以前偶有这种现象发生,目前暂未发现电网捕鱼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将加强宣传,制作标志牌,悬挂宣传标语等,对群众开展水资源保护教育。安排白马寺镇河道巡逻队伍,加大对洛河沿线的巡查力度。
三十九、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025036
反映情况:洛龙区伊河西石坝段、中原桥段、洛河李楼桥段下游有人晚上电网捕鱼,伊河龙门二桥正在整治河道,希望能保持河道原貌,道路绿化尽量使用本地树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洛龙区伊河西石坝段、洛河李楼桥段下游有人晚上电网捕鱼”,位于洛龙区李楼镇辖区。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以前偶有人捕鱼,现在暂未发现有电网捕鱼现象。伊河中原桥段、伊河龙门二桥段,不属于洛龙区管辖。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两级人员于夜间开展值守巡逻,发现有此人员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驱离,情节严重且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置。二是加大河道周边及邻近村庄宣传力度,广泛悬挂横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电网捕鱼现象发生。三是积极与上级水利、河道管理部门沟通,加强河道水域的管理。
四十、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025041
反映情况:洛龙区长兴街与牡丹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周三烤鸭店,油烟直接外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周三尚品烤鸭店”不存在油烟直接外排情况。举报人反映的“周三尚品烤鸭店”,位于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泉舜楼下,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其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过滤后通过泉舜润泉苑小区公共烟道从小区楼顶排放。该店铺已安装有合格证书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一键启动设施已安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要求该店铺负责人立即再次清洗店内油烟净化设备,并做好日常清洗;持续加大辖区店铺油烟净化设备开启情况及日常清洗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四十一、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025049
反映情况:洛龙区太康东路办事处大西村老年协会旁有人喷漆,气味呛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太康东路办事处大西村,新奥燃气公司正在安装天然气管道,对部分管道现场进行防腐作业,由于处理方法简单,没有处理好防污染问题,导致气味刺鼻。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工程已近完工,后期工程没有防腐作业,不存在污染问题。下步,将与新奥燃气公司沟通,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四十二、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025050
反映情况:洛龙区宜人路美食一条街脏乱差,严重影响顺驰第一大街二期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反映的“顺驰第一大街2期餐饮一条街”位于顺驰第一大街2期宜人路定鼎门街至广利街段及定鼎门街宜人路至太康路段,呈丁字形分布。该处餐饮街区所有餐饮店均按照要求规范经营,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周边卫生均有小区物业及区环卫局安排专人清理保洁。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宜人路美食一条街不存在脏乱差,严重影响顺驰第一大街2期居民生活的情况。下步,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小区物业及区环卫局安排专人清理保洁。
四十三、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025052
反映情况:洛龙区宜人路与定鼎门街交叉口西15米西侧有家包子胡辣汤店油烟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反映的“包子胡辣汤店”位于顺驰第一大街2期宜人路定鼎门街至广利街段及定鼎门街宜人路至太康路段。该处“包子胡辣汤店”之前存在音响露天外放、噪声扰民,洛龙区已安排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取缔,反映情况属实;该店安装有符合相关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且餐饮街在门面房前设置有专用烟道,统一收集,并未向小区内部排放,反映情况不属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相关餐饮店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
四十四、洛阳市洛龙区
受理编号:D20181025063
反映情况:洛龙区政和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长城花苑楼下有4家小饭店晚上经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洛龙区政和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长城花苑楼下有4家小饭店晚上经营,噪声扰民。”上述四家饭店分别为“撸啊撸”“成都串串香”“秘制小板筋”“臭豆腐”。该处个别店家夏季晚11点后存在店外经营现象,洛龙区之前已进行专项治理,成效显著。近期没有出现店外经营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洛龙区将加大巡查值班力度,将夜班工作时间扩展至晚12点,督促相关餐饮店自觉守法经营。
四十五、洛阳市新安县
受理编号:D20181026089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河北村游庄组有一生活垃圾场,气味呛人。
调查核实情况:新安县五头镇河北村游庄组生活垃圾场,位于五头镇第三初级中学操场东墙外,该垃圾堆属五头镇第三初级中学师生日常生活垃圾堆放点,堆放垃圾点长3米、宽6米,厚度1米,现场有异味。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要求五头镇政府立行立改,目前该垃圾点已取缔,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土地进行复耕。责令五头镇第三初级中学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清理,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督导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防止此类垃圾堆放点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新安县纪委于2018年10月29日对五头镇党委委员范志浩进行约谈;对五头镇三中校长李科军进行约谈。
四十六、洛阳市涧西区
受理编号: D20181024024
反映情况:从谷水西到新安县段涧河水发臭,西岸堆积大量垃圾、杂草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