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 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内容是什么?
前言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将其作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缺如,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缺医少药,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500/10万,婴儿死亡率高达200‰,人均预期寿命仅有35岁。新中国成立后,妇幼健康事业面貌焕然一新,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3/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1‰,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0岁,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回首70年,中国妇幼健康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成效。
1949年—1978年是成长期。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审议通过《共同纲领》,明确提出“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10月底卫生部成立,内设妇幼卫生局,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内设妇幼卫生处(科),建立了自上而下完整的妇幼健康行政管理体系。1950年开始探索设立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构筑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专业服务阵地,为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78年—2012年是成熟期。加强国际合作,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资金和技术,结合国情加强政策转化。逐步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统计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动妇幼健康法制化建设,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形成了“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标志着妇幼健康工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中国政府连续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9年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妇女儿童健康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
2012年以来是跃升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幼健康事业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中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标志着中国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达到新水平,妇幼健康工作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妇幼健康工作努力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基础上,加强政策和服务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妇幼健康全程服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创新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度参与妇幼健康全球治理,推动妇幼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
70年来,中国在保障妇幼健康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中国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始终紧紧围绕两条主线推进。一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建设、改革和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坚持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指引下推进妇幼健康事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围绕各个时期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推动解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今天,我们发布《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2019)》,旨在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介绍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状况,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妇女儿童健康,推动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总结成就和经验,认清挑战与机遇,激励全国妇幼健康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起磅礴力量。
一、妇幼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一)女性期望寿命逐步延长
2015年,中国女性期望寿命为79.4岁,比1990年延长了8.9岁。
(二)孕产妇死亡率稳步下降
199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88.8/10万,2018年下降至18.3/10万,较1990年下降了79.4%。
城乡差距明显缩小。2018年,农村和城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9.9/10万和15.5/10万,与1990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1.2%和67.2%。1990年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为1:2.2,2018年降至1:1.3。
地区差距持续缩小。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0.9/10万、20.0/10万、25.2/10万,与199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61.9%、70.5%、81.2%。1996年西部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是东部地区的4.7倍,2018年降至2.3倍。
产科出血导致的孕产妇死亡大幅减少。2000年全国产科出血死因别死亡率为20.8/10万,2017年下降至5.7/10万,下降幅度为72.6%,对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的贡献比例达45.2%。尤其是农村地区下降更为明显,2000—2017年间下降幅度达80.9%,对农村地区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的贡献比例达52.4%。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要求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要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3/4,中国于2014年提前实现,是全球为数不多实现这一目标的国家之一。
(三)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
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1991年的33.1‰、50.2‰和61.0‰,下降至2018年的3.9‰、6.1‰和8.4‰,分别下降了88.2%、87.8%和86.2%。
城乡差距明显缩小。2018年农村和城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0.2‰和4.4‰,比1991年分别下降了85.7%和78.9%。1991年城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之比为1:3.4,2018年缩小到1:2.3。
地区差距持续缩小。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2‰、7.2‰和12.7‰,较1991年分别下降了87.5%、89.1%和87.3%。东、西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差值由1991年的66.5‰缩小到2018年的8.5‰。
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显著下降。2017年,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前5位死因是早产或低出生体重、肺炎、出生窒息、先天性心脏病和意外窒息,占全部死因的55.7%,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79.1%。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要求到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在1990年基础上下降2/3,中国于2007年提前8年实现了这一目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下降对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作出了重要贡献。据测算,2000—2015年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的4.9岁中,有23.5%归因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下降。
(四)儿童生长发育状况不断改善
中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持续下降。2013年中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8.1%,与1990年的33.1%相比下降了75.5%。
农村降幅大于城市,城乡差距逐渐缩小。1990—2013年,城市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由11.4%降至4.3%,农村由40.3%降至11.2%,城市和农村生长迟缓率分别下降了62.3%和72.2%。
(五)出生缺陷防治成效明显
出生缺陷导致的儿童死亡明显下降。与2007年相比,2017年出生缺陷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5‰降至1.6‰,对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的贡献超过17%,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