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北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我市从本月15日起,孕妇首次建卡需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不再提供新建卡服务。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构建基层首诊、分级服务、双向转诊的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我市从1月15日起,孕妇首次建卡需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同时,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不再提供新建卡服务,建卡以后,孕妇可在首诊医生的指导下,自由选择医疗机构进行产检。1月15日前已经建卡和进行孕期检查的孕妇,可继续由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期保健服务。不是北海户籍的孕妇,只要在所建卡的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免费检查项目。
据市卫计委妇幼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制度将引导孕产妇就近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及早发现和转诊高危孕妇,确保每一例高危孕妇均能得到专案管理,保证各大医院优质资源更专注于高危妊娠管理与危急重症救治,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记者了解到,准妈妈们在怀孕后13周内,持身份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首次建卡,基层医疗机构将免费为准妈妈们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并由首诊医生负责收集和录入孕妇基本信息,指导孕妇进行产检和《广西母子健康手册》微信绑定工作。
建卡后,基层医疗机构将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按风险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低风险的绿色、一般风险的黄色、较高风险的橙色、高风险的红色和传染病的紫色,并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为不同风险等级的孕妇提供相应的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