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32间医院可收治最高危孕妇
符合“单独二孩”条件准备再生育的准妈妈们不少已达35岁左右,自然需要找家有较好助产妊娠监护技术的医疗机构。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公布了全市155间承担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妊娠监护类别,其中,广东省人民医院等32间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为Ⅴ类。
35岁以上须纳入II级管理
此前,广州155间助产机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助产机构存在超范围收治等问题。广州市提出,要在2011—2015年实现将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控制在14/100000以下。因此,两年前,广州市制定了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对孕产妇保健管理在分为正常妊娠、一般高危妊娠、严重高危妊娠三类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孕产妇五类保健管理。即根据孕产妇基本情况分为Ⅰ、Ⅱ、Ⅲ、Ⅳ、Ⅴ类,级别越高,风险越高。同时根据广州市155间助产机构的妊娠监护能力将其分为Ⅰ、Ⅱ、Ⅲ、Ⅳ、Ⅴ类等五个类别。
在155间助产机构中,Ⅴ类是最高级别,收治范围最广,监护范围的孕产妇,其年龄、身高、体重、精神病、智力、不良孕产史、心血管、肝病、肿瘤、遗传病等疾病史均无限制,这意味被此类别机构可监护的最高危孕产妇资格;最后一级的Ⅰ类管理,是年龄在18—35岁,身高、体重、身体状况等都在正常范围的孕产妇。
“这样明确细化的分类管理,让孕产妇的安全有了更好保障。”广州市卫生部门人员认为。比如,超过35岁以上的孕产妇,必须纳入Ⅱ级管理,由主治医师动态监护。有遗传病史的孕产妇需进行Ⅲ级监护,由副主任医师进行动态管理。
医生在产检过程中对孕妇进行分类评定,并建议孕妇到相应类别助产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孕期中评定为Ⅲ类的孕妇,则建议在Ⅲ、Ⅳ、Ⅴ类医院进行产检。实行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后,相应类别的助产机构监护对应类别及以下类别的孕产妇,即Ⅰ类助产机构监护Ⅰ类孕产妇,Ⅱ类助产机构监护Ⅰ、Ⅱ类孕产妇,Ⅲ类助产机构监护Ⅰ、Ⅱ、Ⅲ类孕产妇,Ⅳ类助产机构监护Ⅰ、Ⅱ、Ⅲ、Ⅳ孕产妇,Ⅴ类助产机构监护所有孕产妇。
南沙仍无V类监护机构
记者留意到,在各类别助产机构中,Ⅴ类助产妊娠监护医院是最高级别,收治范围最广,这类医院多集中在越秀区,有9间;天河区有6间;海珠区有5间;城乡结合部的白云区、从化、萝岗、增城区各有1间,而南沙区为0。
32间Ⅴ类助产妊娠监护机构
越秀 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妇婴院区)、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海珠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海珠分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解放军第421医院
荔湾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天河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白云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黄埔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花都 花都区人民医院、花都区妇幼保健院
番禺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萝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
增城 增城市妇幼保健院
从化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记者王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