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女性 > 孕产保健 > > 绿黄橙红紫兰州五色预警孕产妇妊娠风险

绿黄橙红紫兰州五色预警孕产妇妊娠风险

发布:2018-06-08 06:0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前,转诊医疗机构应当与接诊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初步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并携带转诊单及相关病情资料。市卫计

原标题:绿黄橙红紫 兰州五色预警孕产妇妊娠风险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

要综合性指标。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卫妇幼发〔2017〕271号)和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兰州市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兰卫妇发〔2017〕360号)要求,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兰州建设,兰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设有二级以上产科的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应立即告知孕妇或家属高危妊娠的危险性,在《兰州市高危妊娠管理登记本》上登记进行专案管理,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并在《母子健康手册》封面上清晰标识,予以警示。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助产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政策解读

首次建档孕产妇需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通知要求,强化首诊医疗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首诊医疗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将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在《兰州市高危妊娠管理登记本》上登记进行专案管理,同时填写《兰州市高危孕产妇转诊单》,并按照《兰州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督促和落实辖区高危孕妇到上级助产医疗机构就诊,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对在本机构建册者,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并在《母子健康手册》封面做高危孕妇标记,每次对辖区孕妇进行健康管理时都应进行高危复评及登记,至少每月对高危孕妇追访一次至分娩。

首诊机构为其他助产医疗机构的,发现孕情要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并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要将相关信息上报辖区产科管理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并告知孕妇携带相关检查结果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和领取《母子健康手册》,对每位产检的孕产妇都应核对和填写母子健康手册。

两个市级中心承担救治任务

各县区要加强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市级在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的基础上,决定将市第一人民医院确定为全市第二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两个市级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任务,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履行专家调度、救治、转诊等职责,保障急救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各县区卫计局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要组建由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参与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在省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兰州市的前提下,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要成立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加强对县区的技术指导,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帮助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永登县;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帮助城关区和红古区;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帮助榆中县和皋兰县。各级危重救治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会诊、接诊和救治任务,定期派员下沉到辖区助产机构指导,提升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和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紧急情况下,应当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远程指导,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动态配置。市、县两级要以市级妇产科、儿科专科联盟为基础,扩大联盟范围,加强协作,重点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及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

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甘肃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试行)》孕产妇三级转诊要求,对不属于本级管理或者经治疗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病情加重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在征得孕产妇或家属同意后,应当及时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同时填写一式两份《兰州市危重孕产妇转诊单》,一份转出单位保留,一份随高危孕产妇至接诊医院。如孕产妇及家属不同意转诊或另行选择转诊单位,需在病历上注明拒绝转诊或自愿转至某医院,同时签字确认。

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前,转诊医疗机构应当与接诊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初步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并携带转诊单及相关病情资料。

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保障急救绿色通道畅通,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并向护送的医护人员询问病情和前期抢救情况,查看病历和抢救记录,确保衔接有效。2017年底前,全面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建立约谈通报机制

甘肃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已建成,市、县两级医疗机构要配合做好系统接入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市级产科管理办公室要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每月调度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全市产妇分娩、高危孕产妇、孕产妇死亡以及服务资源利用情况。各县区产科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建立专门台账,全面掌握底数,指导做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和集中救治。认真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当第一时间通报辖区产科管理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人员核查情况后,通过全国妇幼卫生年报信息系统上报个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县级要做到死亡一例评审一例,市级每季度组织1次全市孕产妇死亡病例集中评审,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提出指导意见,落实改进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