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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部长:我国孕产妇死亡率降到十万分之三十

发布:2018-12-01 06:08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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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网北京8月9日电 (记者李镭)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刘谦9日在此间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说,我国在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上取得显著成绩,从2000年的十万分之五十三,已经下降到了2010年的十万分之三十。但是我们要实现2015年的

  人民网北京8月9日电 (记者 李镭)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刘谦9日在此间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说,我国在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上取得显著成绩,从2000年的十万分之五十三,已经下降到了2010年的十万分之三十。但是我们要实现2015年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特别是降低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刘谦说,为了达到新纲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二十以下的目标,我们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要落实妇女健康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提高住院分娩率。一方面是要对孕产妇免费开展健康管理,同时要不断完善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再就是要完善医疗的救助制度,以促进卫生服务的广泛利用。

  二是要加强妇幼卫生的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县、乡、村妇幼卫生网络的建设,以改善卫生机构产科设施设备条件,畅通危重孕产妇的转诊急救通道,同时要加强管理提高产科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要促进城乡、区域和人群间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包括设施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要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以保障她们的生育安全。

  刘谦说,关于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卫生保健,目前我们已经在各地推动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当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积极地采取健康教育、孕期保健和限价分娩等措施,以保证流动人群孕产妇能够享受到良好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