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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妇幼保健院发错药 保胎孕妇吃下了打胎药(2)

发布:2018-04-12 06:2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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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跟据焦丽提供的照片,记者可以看到,这是一粒剪下来的白色药片,包装背面可以看到一个“米”字和半个“酮”字。另有:“竹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50”等小字样。中间还有一个非常完整的小山头样式的公司LOG

  跟据焦丽提供的照片,记者可以看到,这是一粒剪下来的白色药片,包装背面可以看到一个“米”字和半个“酮”字。另有:“竹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50”等小字样。中间还有一个非常完整的小山头样式的公司LOGO。

  通过多方核实,获悉该小山头LOGO正是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的LOGO。而在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内,记者再次查询对“国药准字H10950”字样进行查询,显示为:药品名“米非司酮片”,又称米索前列醇片,规 格:25mg6s/0.2mg3s (粒),国药准字号:H10950003。

  记者随后尝试购买此药,但多家药店均表示此为处方药不能出售。最后记者在一家三级医院的配合下,才在药房窗口看到了此款药,通过药片背后的对比,米非司酮片正是焦丽当天吃下的药片。

  该药的说明书中记载,其药理毒理为:米非司酮为受体水平抗孕激素药,具有终止早孕、抗着床、诱导月经及促进宫颈成熟等作用,与孕酮竞争受体而达到拮抗孕酮的作用,与糖皮质激素受体亦有一定结合力。米非司酮能明显增高妊娠子宫对前列腺素的敏感性。小剂量米非司酮序贯合并前列腺素类药物,可得到满意的终止早孕效果。服药后,一般会出现少量阴道流血。

  这粒药有什么样的影响?

  记者咨询了红房子、国际妇婴保健院、上海第一妇幼保健院等医院的多位妇科医生,得到的回复是:“米非司酮片”是目前几种药流方式的重要选择之一,与米索前列醇配合使用打胎效果极好。

  只吃下一粒又会产生怎么样的后果?对此,专家们没有统一的意见,但大家都认为,影响肯定是会有的。红房子医院的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医生说:“这药的药性还是挺强的,起到软化宫颈的作用。当然如果有具体检测更有说服力。”

  根据该药品的说明书中记录。用药人群为:除终止早孕妇女外,其他禁服。用药用量为:口服25-50mg,一日两次。

  药代动力学为:本药口服吸收迅速,半合成及合成米非司酮血药浓度达峰时间分别为1.5/0.81小时,血药峰值分别为0.8mg/L 和2.34mg/L。其中,说明书中还明确标注有:本药品有明显“首过效应”,口服1-2小时后血中代谢产物水平已可超过母体化合物。

  而当天,焦丽吃下该粒药超过一小时才进行了催吐,在回到浦东妇幼保健院后,当晚就出现了肚子疼痛,阴道出血的情况。

  这粒药究竟是怎样拿错的?

  焦丽向记者透露,给她拿错药的小护士是刚入院不久的,而且现在还在正常工作。当时与焦丽同病房的有几个是来打胎的,她怀疑护士把别人的药错拿给了她。

  焦丽后来了解到,“一粒药要经过三个医生和护士的手才能到患者这里。”

  那么,这粒药到底是怎么拿错的?

  记者从多家三甲医院了解到,医院病房发药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药房调剂人员核对医嘱信息与处方,继而调配药品;再由另一位调剂人员核对并确定发药;调配前调剂员应查看借药登记表,并与领药护士共同签字。调配完的药品应放在有病房号的取药柜内,相邻药房药品一定要分开,以免发错病房。

  在护士发药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查七对”,这是临床和护理上的一个名词,就是要提醒医护人员在工作中认真核对。三查是指:操作前查、操作时查、操作后查;七对指的是:查对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法。

  如果医护人员严格按照“三查七对”的工作原则进行,想发错药也很难。而据焦丽回忆,当时病房内虽然有多名病人,但周围打胎的病人发的都不是一粒药,而自己吃保胎药只吃1粒,若是错把别人的药拿给了自己,这也是说不通的。

  院方回应:这只是个医疗过失

  昨天下午,新闻晨报记者一行来到了位于金桥红枫路599号的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在了解在记者的采访意图后,院方安排了综合办公室潘主任、医纠办公室陈科长及妇科丁主任等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说明。

  院方首先承认,发错了药,承认医院存在医疗过失。院方向记者提供一份说明材料中记录:患者(焦女士)因“孕16+周,阴道出血三天”于7月1日入院进行保胎治疗。7月3日,护士误将米非司酮作为保胎药发给患者服用。

  然而,医院同时表示,吃错这粒药与焦女士的小孩流产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存在因果关系。

  院方表示,在发生了发错药事件后,院方除积极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补救措施外,先后多次组织院方专家进行了会诊,最终院方在7月得出的结论是:误服下的这一粒米非司酮片可能部分吸收,对早孕可能有一定影响,但焦女士当时孕期16周,胎儿器官已形成,对胎儿影响不大,可继续保胎治疗。

  据介绍,此事件后医方曾就此事向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过汇报,在汇报情况中提到,事件发生后,院方领导通过电话咨询了两名上海市专家,专家的意见为:1、该药对胎儿影响很小,最严重的后果是引起流产。2、错服一粒,剂量远小于用于早孕流产的剂量,药物口服吸收后分布全身,所以到达子宫的药量更少,不会有严重后果。

  但值得注意的是,专家的分析当中,针对的讨论对象是一个正常的孕妇,而焦女士是一个当时正在做保胎努力的患者。

  据介绍,事件后,院方对当事护士做出了停职检查处理,同时要求全院各科室开展了整改讲座吸取经验教训。

  目前,院方表示还在积极的与患者进行沟通,希望借助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患者达成调解共识。院方还表示,患者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对话院方]

  新闻晨报:医院对发药的流程有什么样的规定,为何会出现发错药?

  院方:医院有明确严格的规定,也是按“三查七对”来进行核发的,这一次发错药的是一名新护士,刚刚工作不久,对药物敏感性并不强,这一事件对我们也是个警示。

  新闻晨报:当初催吐物院方有进行过检测吗?

  院方:没有检测。因为我们向多个检测方咨询过,各方都表示,这个检测没有意义,吐出来的只是水,药物很少,很难检测出什么。

  新闻晨报:没具体的检测数据支持,怎么认定这粒药与流产就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