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出台《关于加强婺城区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的通知》
日前,婺城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婺城区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流动孕产妇管理,保障流动孕产妇的身心健康。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外来流动人口逐年增加,他们逐渐融入我区社会的各个方面,为我区繁荣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他们中的孕产妇由于流动性大、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家庭条件相对偏差、保健意识相对较弱,因此存在着孕妇建卡率低、产前检查率低、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低,临产高危产生率高,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高等现象。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是一个特殊群体,加强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管理和服务,保障流动孕产妇身心健康是政府关心弱势群体、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体现,是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实际需要。
据悉,新出台的《通知》明确了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模式,将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工作列入公共卫生工作的年度考核目标。规定了医疗保健机构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孕产妇情况。并利用各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8月份在外来人口聚集的厂矿企业及主要居住地发放了“致流动孕产妇的一封信” ,努力提高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自觉参加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的意识。
《通知》还规定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的保健管理,把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真正纳入本辖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对象,建立保健卡册和管理台帐,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服务,提高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各单位要将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纳入本地妇幼监测管理,每季度向区妇保院上报活产数,每半年上报管理数。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提供方便、廉价、安全的住院分娩服务。严禁推诿、拒收贫困的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与社区、乡镇计生站的经常性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动态。要实行追踪制度,引导其进行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其他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的医疗措施。区卫生监督所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接生行为,保障母婴安全。
规定通知中还明确卫生局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经费保障外来流动人口摸查、孕期保健、动员住院分娩。并从“母婴健康工程”专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困难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