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海口市卫健委获悉,海口将尽快建立健全规范高效、配合通畅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和救治保障系统,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首次产前检查要建立《海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在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档,以便孕产期管理,同时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风险筛查,到2020年海口孕产妇可避免死亡比例将控制在30%以下。
海口市卫健委通过对2010年至2018年海口共34例孕产妇死亡病例的监测评审分析发现,其中可避免死亡22例,占64.70%。可避免死亡病例中,首位影响因素为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因素的15例,占68.19%,居第1位;首位影响因素为孕产妇个人、家庭的知识技能因素的13例,占59.09%,居第2位。海口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数据提醒,贯彻落实《海口市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加强孕产妇自身保健意识,提升医务人员临床救治能力是降低海口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的关键所在。
《规范》要求,海口各级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所有孕产妇进行规范产前检查;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市内常住与流动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诊疗、专人负责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危险因素,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危急重症急救、会诊和转诊网络;到 2020年将海口的孕产妇可避免死亡比例控制在30%以下。
海口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海口将紧抓重点人群,推动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全覆盖,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此外,海口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将制定督导质控方案及问责制度,将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救治工作纳入专项考核。海口市卫健委将对存在未及时报告高危孕产妇信息、未执行首诊负责制、未成立专案管理中心、管理救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到期任然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主要领导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启动约谈问责机制。(记者钟圆圆)
(原标题:海口将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救治保障系统 推动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