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3)
发布:2017-10-18 06:3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次
摘要: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