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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代替产科病历使用

发布:2017-06-19 06:21 | 来源:新闻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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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标题:4月1日起《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代替产科病历使用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王燕 西安晚报记者 张黎娜)记者今日(3月22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整合

原标题:4月1日起《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代替产科病历使用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王燕 西安晚报记者 张黎娜)记者今日(3月22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整合《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西安市孕产

原标题:4月1日起《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代替产科病历使用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王燕 西安晚报记者 张黎娜)记者今日(3月22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整合《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西安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西安市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内容,编制了《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手册》4月1日启用,过渡期三个月。

《手册》代替产科病历使用

《西安市孕产妇保健手册》是全面记录育龄妇女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和新生儿的健康、免疫规划情况的重要载体,是群众享受孕产妇保健服务、儿童预防接种和报销生育保险的重要凭证。据了解,《手册》的重要意义,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更高级别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串联起来,让信息流通,共同进行孕妇和儿童的健康管理。也让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到孕妇和儿童的健康信息。

《手册》样式和内容由市卫计委统一制定,在全市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代替产科病历使用,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印制和发放同名或类似功能手册。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制作有同名或类似功能手册,自2017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手册》具备预防接种记录功能,原则上各区县不再印发《预防接种证》单行本。

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西安的孕产妇可不使用《手册》

《手册》由各镇街和有条件的村(社区)生育登记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生育登记、孕期检查、儿童疫苗接种建档时免费发放。7月1日起各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开展母子健康服务时,应先查验《手册》,对未领取《手册》的服务对象,应及时告知孕产妇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领取《手册》。

除急诊、急症等情况外,孕12周后孕妇须持《手册》在助产机构复诊,医生必须将后续复诊情况在《手册》上按要求记录。助产机构孕产妇《手册》使用率应达95%以上。

4月1日起《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代替产科病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