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4日讯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医疗风险,逐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黑龙江省卫生部门明确要求,要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建立和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杜绝乡镇卫生院开展剖宫产技术。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对农村孕产妇每人发放300元住院分娩补助。通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带动作用,实现2009年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据了解,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常规保健体检不少于5次,产后访视不少于1次。同时,卫生部门还将对住院分娩补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经费运转等进行严格管理,科学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防止管理混乱、机制不畅,账目不清、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