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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妇幼保健站孕产妇检测用试剂竞争行谈判公告

发布:2017-01-15 15:28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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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孕产妇检测用试剂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10040008 项目联系人:张艺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75629 采购人:新乐市妇幼保健站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8589797 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孕产妇检测用试剂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10040008
项目联系人:张艺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75629
采购人:新乐市妇幼保健站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8589797
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75629
预算金额:37.6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八)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查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件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标书编号:HYBT1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