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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启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是医改重要内容之一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2010年是孕产系统妇女保健启动之年,2011年将进入实施阶段。为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的落实,全面推进孕产妇保健项目的均等化,使我市孕产妇受益,2011年1月起市妇幼保健院将按规定为我市孕产妇根据情况提供相关服务,市妇幼保健院齐文华书记向记者介绍说。
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的宗旨是保障孕妇免费接受基本保健服务、保障孕期母儿安全。该项目有各市(县)、区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承担助产技术的医疗机构负责。
我市孕产妇保健项目管理由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和街道防治站分段负责。具体为孕28周前的孕产期保健由市妇幼保健医院负责,孕28周后至分娩的孕期保健由助产机构负责,产后访视有街道防治站负责。
■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流程
齐文华介绍,我市妇幼保健院为孕产妇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具体是,免费建保健册、孕期检查2次。免费化验血常规、尿常规各2次、梅毒、HIV各一次。各级助产机构负责孕妇妊娠28周后的系统保健工作,须为孕妇免费做3次孕晚期产前检查,免费化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转氨酶、肾功各一次。另外,根据情况需要其他服务项目相关费用需个人承担。
市妇幼保健医院统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免费服务卡,初次怀孕的孕妇接受建册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一次性发放给孕妇(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免费服务卡,孕妇凭免费服务卡接受系统保健基本服务。免费服务卡仅限规定内的服务项目,过期失效。孕妇根据病情需要增加的服务项目需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免费服务卡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政策
齐文华讲,自2011年1月1日起,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承担助产技术的医疗机构。对于2010年怀孕没有生产的,实行分娩后开出生证明或随访时由分娩机构一次性回补孕产妇系统保健费,最高补助157.2元/人(要求提供保健册、2010建册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对2010年怀孕、2011年分娩的,按上述要求由分娩机构凭保健册,2010年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收据原件一次性回补孕产妇系统保健费并收回收据。对于2010年怀孕、2011年需要保健服务的孕妇要给予免费,并建立免费登记账册,凭账册与保健机构定期与经费管理机构进行结算,助产机构要认真组织落实。
齐文华指出,为了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系统保健项目计划,市妇幼保健院以实施项目为抓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为重点内容,大力普及产前检查保健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家庭及妇女对产前检查保健知识的认识,积极推动我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目前此项目开展近半个月以来,受到了广大孕产妇的关注和好评,收到了明显效果。
本报记者 孙文茹
你在知晓自己怀孕了的那一刻是什么心情?欣喜?惊讶?还是不知所措?不管怎样,你都要开始预备做一个母亲,最重要的事情,是愉快度过这特殊的九个月。
孕期免费检查两次,最高补助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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