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手册可在全省不同医疗机构接受保健服务
4月1日起,孕产妇看病不再用传统病历,医院还将为孕妇建档,建立保健手册……3月21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我省累积生育需求将集中释放,高龄、高危孕产妇和高危新生儿等会有所增加,省卫计委为此推出一系列惠民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孕产妇健康服务,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保障孕产妇及围产儿安全,省卫计委决定在全省医疗保健机构推行使用《江西省孕产妇保健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通用,将代替孕产妇门诊病历,孕产妇可持手册在省内不同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据了解,手册将于今年4月1日起全面启用,各地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启用手册,在本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须使用该手册。过渡期结束后各地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版本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或病历。
《手册》是全省孕产妇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管理的重要记录,孕产妇每一次接受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时都应出示已建档的《手册》。
去年12月,我省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其中要求,全省有妇产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开设高龄孕产妇咨询门诊;对急诊的剖宫产术应向科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报告,并经同意后实施。(记者汪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