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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四次游说送病人至涉利益医院 难排除拉客嫌疑(2)

发布:2015-12-18 04:19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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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洋在其博文里还写道,曾有一位烧伤专科医院专家告诉他,北京有家饭馆起火,六七人烧伤,饭馆就在这家医院附近。结果只有两个被烧伤患者被送往这家公立三甲医院,因为这两人身边有亲属。另外四五人因为身边没亲属

  张洋在其博文里还写道,曾有一位烧伤专科医院专家告诉他,北京有家饭馆起火,六七人烧伤,饭馆就在这家医院附近。结果只有两个被烧伤患者被送往这家公立三甲医院,因为这两人身边有亲属。另外四五人因为身边没亲属,被直接送往“十公里开外的某民营医院”。

  无论是反复游说病人及家属去999急诊中心,还是以“堵车”或“挂不上号”为由,而将病人直接送往999急诊中心接受检查或诊疗,999急救中心似乎很难排除为自己“拉客”的“嫌疑”。

  据媒体报道,“999急救中心属于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的单位。”999急诊中心是社会资本办的,与999急救中心的人财物完全分离。

  然而,据法治周末记者查询资料得知,999是原邮电部电信总局批准中国红十字会用于救护、救助、救灾的专用号码,并允许在北京红十字会首先启用。为介入急救市场,北京市红十字会运用捐助资金和自筹资金4000多万元,建成了999紧急救援中心。

  2001年,999在北京试运营之后,引发了120与999两家专门从事急救服务的单位的急救竞争,其竞争也随即引爆了北京各医院的急救竞争,部分医院开始投资设备建设、改建急诊科室。此时,已有医院认识到,扩大急诊科就等于增加了医院接纳患者的能力,等于扩大了在急救市场的“地盘”,再不争,“地盘”就会被别人抢去。

  在当时,这种急救市场的竞争机制也受到一定的认可。

  据媒体报道,一位急救业内人士表示,当时,999的建立可弥补院前急救资源的不足,相互竞争从而使 老百姓 受益。然而,他认为,引进竞争后,“政府并没能完全监管其竞争”。

  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弊端也正慢慢出现,造成了急救资源的浪费。据悉,很多人在遇到突发疾病时,为了尽快得到救护,会同时拨打两个电话,这样反而造成两个系统在沟通中延误派车时间。

  120的改革从2005年4月1日开始。

  北京市对120实施功能转型,剥离急诊功能,撤销了原有的院内医疗功能,专事院前急救,建立北京紧急医疗救助中心。120属于公共事业,由政府财政全力支持。自此,120的后顾之忧免除了,也解决了120与999“打架”的问题。

  但999的问题却依然存在。据媒体此前的报道,999急救系统的院前救护与院内救治职能均未分离。999院前救护处于亏损状态,真正的盈利来自急诊中心病人检查、住院及治疗的费用。所以,999的院前救护难免会考虑把病人拉回自家的医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认为,尽管有人会有经济发展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但医疗存在的价值其实不是经济价值,救死扶伤才是医疗存在的最核心、最终极的价值。“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医疗过程中一些救助或急救的行为,对于安全,对于生命的关怀是需要考量的最重要的因素。”

  改革仍在继续。

  2011年7月15日,北京120、999院前医疗急救联合指挥调度平台启动。此后,市民无论拨打120或是999,联合指挥调度平台都可以尽快调派区域内离急救现场最近的急救车前往,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然而,据媒体此前报道,这个平台运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对此,有急救行业专家表示,应该将999与120两者统一指挥调度。将两个急救系统的指挥权归一,由调度人员统一指挥,调派救护车,联系医院,如何抢救等。“然后建立相关的法律,也可以避免目前急救转送原则难以量化衡量的问题”。

  “急救”的法律缺失

  今年7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此草案规定,将建设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平台,统一调度120和999两大急救资源。

  11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草案修改二稿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她强调,院前医疗急救保障的是公众的基本生命健康权,是抢救生命的服务,不是可等、可商量、可选择的,必须由政府负责和保障,而不能靠市场机制、靠竞争和营利去激活。

  修改后的草案二稿共8章59条,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建设及运行标准、调度人员、急救人员、救护车、担架搬抬等方面的服务规范,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草案规定:一是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急救人员应当“及时接听派车电话,立即出车”,“驶向现场时,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取得联系,询问病情,指导自救”;二是“接到呼叫任务的院前救护车,因无法排除的客观障碍无法通行时,应当向调度机构报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三是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利用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有偿的担架搬抬服务;四是急救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此外,草案二稿还对院前急救费用将纳入医保、救护车使用费等做了规定。

  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市,120与999的急救数量已几乎各占“半壁江山”。

  然而,国家卫计委讨论通过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999”的运行明显是在此办法规定之外。

  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讲师邓勇从法理的角度分析,《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性质属于部门规章,这个部门规章具有全国的约束力,北京也应当遵守。而999急救中心的上级主管机关是中国红十字会,适用的是中国红十字会法,是一门法律。从法律位阶的角度来讲,法律高于部门规章,于是就存在一个法理的问题,究竟应当适用“办法”还是红十字会法?

  结合南航的事件,邓勇分析认为,我国医疗急救体系主要存在急救资源不足、优质急救医务人员短缺、急救监管不力、院前急救制度仍需整改以及法律规范本身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这些医疗急救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邓勇建议:“首先,要加快急救立法进程,对急救职责进行规范,统一急救质控标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急救流程以及原则,进一步量化和完善硬性标准,作出相应的细则指导。”

  “其次,要完善当前医疗急救体制机制,进行制度设计。第一加快设置急诊分级和运转制度,第二建立通讯调度平台统一制度,第三量化急救流程的质控标准,急救流程严格按规范来。第四建立更加严格的急救人员准入考核制度,通过提高待遇等鼓励性措施而不是降低准入门槛来保证急救医疗队伍的数量和水平优势,保证驾驶员和担架员都具有较高的医疗素质。第五设立专门的社会急救经费财政保障制度,第六是完善急救培训制度。”邓勇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