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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个城市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发布:2016-04-11 19:0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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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个城市试点公立医院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 胡浩)国务院常务会议6日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专家认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推动药品价格“透明化”等医改重点体现了深化改革和创新并举并重的改革思路,有利于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全国七成地市试点分级诊疗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由100个扩大到200个。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同时,在全国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年底前使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扩大到15%以上。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改革路径和政策措施。今年,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明确,既有量的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一步增加,同时也有质的要求,提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同时,从配套政策来看,也对管理体制,包括人事分配、编制、薪酬等的改革提出了配套要求。比如要求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试点城市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和业绩相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凸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等。

  对于会议明确推进分级诊疗试点,王虎峰认为,分级诊疗是我国当前医改的重要内容,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标志着我国医改进入新阶段,医疗服务发展模式开始转型。由过去几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患者费用保障机制,到同步重视精细化管理服务;从强调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体制改革,到同步重视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分级诊疗将供方和需方有机连接起来,将改革和发展统一起来,将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

  他建议,我国分级诊疗的推进既不可能照搬国外的某些方式,实行强制“一刀切”的办法,也不能等到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再推行,比较可行的是由各地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的分级诊疗病种,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找到既符合国情,又能够为百姓接受的分级诊疗办法。

  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强医疗和药品质量监管。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其中儿科医师5000名。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认为,今年的医改重点更强调“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联动,医保在改革中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简单说就是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开源节流,同时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发挥制度合力,提高保障水平,优先保护困难群体。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加快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等,使医保待遇的“可携带性”更强,群众看病就医更为方便,这也需要配套政策的推进,比如改进参保方式、加强与分级诊疗的结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