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贵州省卫计委获悉,为加强我省肾脏疾病医疗机构建设,提高肾脏疾病诊疗水平,满足日益增多的病人就诊需求,省卫计委制定下发《贵州省肾病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通知中从床位数,科室设置,技师、医师和护士的要求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同时,目前我省不设一级肾病医院。
《通知》规定,三级肾病医院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血液透析单元30个以上,腹膜透析单元3个。科室设置方面,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肾病内科、急诊科、血液透析室(中心);可设肾脏移植病房。医技科室里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
另外,要求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床,护士0.4名/床,透析机和护士比1/2.5台。
三级肾病医院至少有12名具有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应有一名肾脏病学专业的医师。针对技师、医师和护士都应有相应的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强调一点,不允许由兼职和多点执业医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