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凌晨,界首市民张娟(化名)因为煤气中毒,被120急救车送往界首市人民医院急诊部治疗。经查,张娟并无大碍。当日凌晨3时许,张娟出院。
1月11日下午,张娟前往界首市人民医院结算有关费用时,发现收费单据上出现“其他”一项收费,金额为45元。张娟实在想不起,这是什么费用?
1月12日下午,界首市人民医院详细调查后发现,这项收费为院前急救费用,属于物价部门核准范围。
1月9日晚,气温下降幅度较大。睡觉前,张娟将一个炭盆点燃,放在卧室中。
10日凌晨1时左右,张娟从睡梦中醒来,感觉头晕、恶心,四肢无力。
张娟连忙呼救,家人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急救车赶来,将她送往界首市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在医院急诊科,医生为我进行了检查,然后做了一个脑CT。”经查,张娟属轻微煤气中毒,并无大碍。在医院休息了一下,当天凌晨3时许,张娟办理了出院手续。
11日下午,张娟到医院收费处结清了有关费用。医院提供的收费单据上,一共出现了5项费用,总金额为338.1元。其中一项收费标注为“其他”,金额为45元。
“‘其他’属于什么收费?”张娟就此咨询了医院的多名工作人员,均未得到明确的答复。她因此怀疑医院乱收费。
1月12日下午,颍州晚报记者带着张娟提供的住院收费单据,采访了界首市人民医院伦理办。据界首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伦理办负责该院的医疗纠纷和投诉。
看到张娟的住院收费单据后,伦理办负责人进行了仔细核对和检查,最终确认这项标注为“其他”的收费属于院前急救费用。
据界首市人民医院伦理办负责人介绍,张娟是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的,急救车费用全免,但急救过程中随车跟有急救医生和护士,因此会产生一笔院前急救费用,此费用和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