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三期),将在药品抽验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
四川省药监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州)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摘要: 9月1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三期),将在药品抽验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四川省药监局要求企业所在
9月1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三期),将在药品抽验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
四川省药监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州)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