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河南洛阳市药监局发布通告,将第二季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检查情况予以公布。
一、检查企业名单
目前我市具备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资质的企业2家,具备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企业13家,检查中11家企业正常经营,4家企业2018年以来未经营。
(一)正常经营企业11家
1、洛阳市康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洛阳恩济药业有限公司
3、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
4、民生药业集团河南德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5、洛阳明康药业有限公司
6、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7、洛阳世鸿药业有限公司
8、洛阳万国药业有限公司
9、伊川县伊康药业有限公司
10、洛宁县医药公司
11、汝阳县康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未经营企业4家
1、洛阳恩鼎医药有限公司
2、洛阳健联药业有限公司
3、宜阳县医药公司
4、新安县医药公司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对上述企业监督检查,4家企业确无经营活动;11家企业经营正常,药品来源去向清晰,物、帐、卡相符,对购货方资质进行了审查,经营信息及时上传入网等,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其中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洛阳明康药业有限公司、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洛阳世鸿药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康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在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书、销售记录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留存的个别《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个别《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签订日期晚于授权时间。
2、与某购货单位签订的《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中缺少乙方签章。
3、销售记录中个别内容填写不完整。
4、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整。
5、销售的个别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回执中收货单位接收人存在代签名现象。
三、处理意见
对存在问题的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洛阳明康药业有限公司、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洛阳世鸿药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康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将作为第三季度的检查重点。同时要求企业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排查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经营。
原标题:5家药企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