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批复,同意注销赣州明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批复,江西省药监局收到赣州明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赣州明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经研究,同意注销赣州明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赣BA7970198;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恩荣连木坑九龙商业街,法定代表人:赖明珍。同时收回证书编号为B-JX15-16N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自发文之日起,赣州明珍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省局要求当地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据医药地方台统计,截止至8月14日,今年江西省药监局共注销了14家药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中有12家药企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被收回GSP,并自发文之日起,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其中包括江西普天医药有限公司、江西裕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泓鑫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