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04号文核准,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4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1,8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9,653,76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2,189,23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净额622,189,239.00元全部对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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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包括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2015年2月13日、2016年3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037、2015-01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013)及于2016年3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1101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济川有限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济川有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一)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济川有限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秘办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济川有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济川有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审慎核查后,认为:济川有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济川有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3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关于转让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