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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5)

发布:2016-03-20 21:0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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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从2016年3月18日起,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本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9日

报备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0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陶先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张骞先生(张骞先生简历见下)接替陶先胜先生的工作,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履行相关职责。

更换后,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主办人为周海兵先生和张骞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

张骞先生简历:

张骞,男,出生于1989年9月,资产评估硕士,自2013年7月起任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参与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002160.SZ)、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026.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66.SH)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广东合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998)、上海青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832572)推荐新三板挂牌项目,以及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辅导等工作。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04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济川药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184.3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5.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218.92万元。资金于2014年1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2月,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218.92万元全额向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增资,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股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于2014年1月与保荐人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济川有限、保荐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57.24万元。

注2:公司于2014年11月在交通银行泰兴支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四)。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3.11元为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在该账户存入期间的利息。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项目一中的称量洗衣中心和高架库为辅助生产设施,称量洗衣中心用于产品的称量、工作服的清洗,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不单独产生效益,因此不能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