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6-03-11 14:56:39 | 来源:齐鲁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盛阳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自今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泰安 齐鲁网 3月10日讯 (记者 孙淑燕)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自今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告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了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有两类企业批发零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是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二是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