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食药监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全省11个地市,21家药品批发企业。被检查企业存在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不规范等五大问题,并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根据情况予以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处理。
据了解,被飞行检查企业主要存在5大问题:企业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兼职不在岗;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企业未按规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不规范;企业没有根据验证结果制定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较为严重的陕西省药材公司米脂县公司、陕西润邦药业有限公司2家经营企业,依据相关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西安普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三正药业有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华阴市医药公司、铜川耀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同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汉中祝福医药有限公司、陕西众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责令以下11家企业整改:延安新安药业有限公司、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利尔欣医药有限公司、宝鸡市陈仓区药材公司、宝鸡欣康医药有限公司、安康远大药业有限公司、商洛康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远医药集团西乡有限公司、陕西天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盘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陕西健生堂医药有限公司、延安市药材医药总公司药品分公司。
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会不定期、不分地区,随机开展药品飞行检查工作,防止企业认证后经营质量管理下滑,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飞行检查,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2006年,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建立了飞行检查制度,即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而对其实施快速的现场检查。(记者张亮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