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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中医馆建设指南

发布:2016-11-30 10:25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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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主与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中央级新闻单位,于2000年2月创办,2011年2月全面改版,2012年2月、2015年2月再次改版,改版后的民主与法制

本报讯 (记者黄 蓓)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指导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的建设工作。

  《指南》从中医科室设置、中药房建设和药事服务、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及规章制度执行7个方面提出建议。

  《指南》建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含民族医)科室应集中设置,设在突出位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煎药室,或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鼓励培育中医优势病种和中医特色专科;鼓励运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层患者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