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医 > > 五部门出台计划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部门出台计划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发布:2016-11-16 15:20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产经预警、政策动态、市场环境、统计数据、权威发布、文化、医药、食品、机电、农林、建筑、通信IT、冶金、金融、化工、轻工、纺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日前,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将占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30%,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提升工程“十二五”总结暨“十三五”行动计划启动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医药绿色健康的特点,以及集养生保健和防病治病于一体、“天人合一”的整体观、讲究辨证施治和综合施治、重视治未病等理念和方法,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一定要立足于人口多、底子薄这个基本国情,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和治疗方式灵活的特点,突出以基层为重点,持续实施提升工程,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在甘肃省兰州市的城关区团结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厅,72岁的卢会美告诉记者,她的家就在附近,平素身体不舒服就到社区中心来看病。尤其是近两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省里的名中医周信有老先生坐诊,更让她感到踏实和放心。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蒋健介绍,自2012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等5部门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来,我国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到2015年年底,96.9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97%的乡镇卫生院、80.9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28%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与2012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1.33%、26.47%、29.37%、2.78%。70.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4.81%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24.22%,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2015年年底,90.74%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66%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中医科;中央财政为10.6万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了适宜中医诊疗设备;基层中医药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和行医方式以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共计52.7万人,与2012年相比,增加了11.2万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76.1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9.35%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六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55.1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3.03%的村卫生室则能够提供四项以上;基层中医药服务面逐步拓宽,不仅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许多地区还在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健康管理服务过程中探索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养生保健成为大众“少生病、晚生病、不生病”的重要保障。


  城乡居民服务需求仍难以满足


  2016年年初,广安门中医院“女孩怒斥号贩子”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大医院挂号难的关注。其实,大医院挂号难所反映出的问题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百姓需求,包括中医药服务。


  王国强指出,实施提升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缺失、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各地、各领域中医药发展也不平衡。


  刚刚出炉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二五”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显示,目前,我国仍有5.02%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8%的乡镇卫生院未设置中医科,19.03%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9.72%的村卫生室还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24.5%的县市尚未设置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在一些地区无法提供,尤其是最基层的农村地区,缺少中医药服务的现象尤为突出。同时,基层中医药人才仍然是最突出的“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条件有限、收入待遇低、个人职业发展空间小等原因,普遍存在中医药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现象,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后继乏人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此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仍显不足。仅有27.8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87%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17.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5.7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5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大部分基层中医医疗机构都存在人员少、条件差、设备缺乏、中医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等现象,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也主要为中成药或简单的按摩、理疗、拔罐等。各地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还不均衡,造成省与省之间、东中西部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工作差距较大。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为87.06%,远高于农村的62.14%;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为72.38%,远高于东部60.97%和中部53.88%。如以省为例,广西、甘肃、四川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超过80%,而在辽宁、天津和西藏该比例还不足40%。


  每2万居民将拥有1名合格的中医师


  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使中医药成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力量”。


  王国强说,持续实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工程,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要将基层作为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的主要着力点,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进一步强化基层责任和作用,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基层医改中医药任务落实,建立政府承受得了、群众支付得起、财政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


  据了解,根据《行动计划》要求,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每个县级区域内原则上要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类医院,到2020年,力争全国所有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县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8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普遍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名~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到2020年,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