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缓解我院专业人员紧缺之压力,合理补充医院急需的专业人员,经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缺岗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并报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计划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4名(含研究生),详见附件(青海省中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9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中医院人事科(西宁市七一路338号)。
电话:0971-8298506
1、应聘报考人员到青海省中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到青海省中医院人事科报名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
4、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我院人事科报名,逾期不受理。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占30%);在省卫计委的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考生在我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的,视情况是否决定开考。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省卫计委和青海省中医院网站公布,应试人员可在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5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出查看成绩申请。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技能操作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省卫计委和青海省中医院网站公布,应试人员可在上述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9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研究生不受以上比例限制。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和省驻委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委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我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医院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原标题:青海省中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编制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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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