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医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各试点市、区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学懂弄通政策、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坚持原则,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试点市、区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做好考核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适当形式将报名通知、报名受理地点等信息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复审及上报工作。
(三)各试点市、区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其中,申请人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模板均须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五)报名考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联系。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
潘凯,0531-67876318。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
王萌,0531-67873088;
牟丽洁,0531-67873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