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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国际化:来得正是时候(2)

发布:2019-02-23 06:02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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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时,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也要兼顾国际与国内。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走得好不好,很大程度要看国内市场上中医药的品牌、形象树得牢不牢。如何对此进行监督、管控和治理,也是当前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面临的挑战。 养生

  同时,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也要兼顾国际与国内。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走得好不好,很大程度要看国内市场上中医药的品牌、形象树得牢不牢。如何对此进行监督、管控和治理,也是当前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面临的挑战。

  养生保健需谨慎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鱼目混珠、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产品宣传不科学不规范不合法,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了危害,也影响了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国内市场出现一些借中医药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损害中医药形象的事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长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监测查处和严厉打击以中医药的名义或假借中医药理论和术语谋取不正当利益相关违法行为,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1个部门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今年1月7日中医药局与13个部委联合发文,部署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早在2014年4月,中医药局就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中提出了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服务项目的负面清单。

  《批复》明确指出:“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

  也就是说,保健品不是药,养生保健不能代替治疗;养生保健机构只能使用具有安全性、非侵入性、非创伤性的中医药技术。据悉,这一负面清单实施后,各地反映良好、普遍认同。

  一方面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不断实施动态监测。而在实时监测的同时,如何让这些信息更好、更及时地触达普通民众,是又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政策法规与监督司表示,之前一直在建设的“中医药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已开始内部试运行,中医药监督执法信息、黑名单等信息都将在这一平台发布。未来该平台的数据还将接入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中医药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中国中医药发展是走向世界的基础,现代化和国际化反过来也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这是确保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的辩证法。

(责编: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