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规范 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许丹婷
背景
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被列入我国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是我国和世界各国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急需重点发展的产业。广西被誉为中国的“天然药库”和“中药材之乡”,现知中药材基源品种4064种,排名全国第二。广西正在从打造创新平台、找准对接方向、助推科研体制改革等三大路径齐头并进,全力打造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合作圈。
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玉林市代表团黎强等11名代表向大会提交《关于制订自治区中药材保护条例的议案》。该议案提出,我国没有一部专门保护管理中药材的法律,没有一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示范企业,相关标准缺乏,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生产和流通、保护亟待规范。建议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仓储和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促进全区中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回音
大会主席团将该议案交付自治区人大农委审议,农委及时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书面征求了自治区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组成调研组赴玉林市、贵港市、桂林市及其部分县区开展调研,议案领衔代表和个别附议代表受邀参加了调研活动。农委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反复讨论研究,并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
农委认为,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相关规定,因此建议在对已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改时,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立法经验,并依据上位法和结合广西实际,对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作出具体规定,推动解决议案提出的我区中药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中药材品种资源保护,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方面管理,促进我区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