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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种转基因大豆无关食品安全 损害农民利益

发布:2015-09-10 12:2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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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毫无疑问,在中国批准种植转基因大豆之前,农民的“偷种”行为是违法的。2013年4月,俄勒冈州的一块麦田中发现含有抗草甘膦基因,这一污染唯一可能的来源是十多

  毫无疑问,在中国批准种植转基因大豆之前,农民的“偷种”行为是违法的。但这种违法跟食品安全无关,媒体报道时以“春秋笔法”暗示转基因大豆“风险未知”是混淆视听。

  转基因技术在大豆中广泛应用,许多转基因大豆品种在世界各地大量种植。世界上最大的三个大豆生产国美国、巴西和阿根廷,都种植了多年转基因大豆,既未出现“环境风险”,也未出现“食品风险”。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大多数的大豆油都来自于转基因大豆。在美国、加拿大等国,来自于转基因大豆的大豆蛋白也广泛应用于食品中。

  但是,“偷种”不带来安全问题,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可以接受。除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更重要的还是经济因素——当一种“产品”成为了“商品”,经济因素就变得至关重要。

  农民“偷种”损害农民利益

  目前,不同国家对转基因产品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各国消费者也有不同的接受程度。但即使是在美国,“非转基因”的产品仍然具有市场吸引力,消费者也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

  媒体报道,目前的非转基因大豆每吨价格比转基因大豆要贵1000元——黑龙江要建立“非转基因大豆种植基地”,就要保证其大豆的非转基因属 性,从而保证这每吨1000元的差价。可以说,这是一个农业种植策略的问题,跟科学上是否合理无关——农民需要的是盈利,而不是“易于种植”或者“高 产”。

  但如果偷种出现,就会使“非转”属性无法保证。如果下游厂商因此退货或者拒绝购买,那么所有农民将遭受损失。这一损失的罪魁祸首,正是“偷 种”的农民——当个别农民的行为损害了其他农民的利益,当然应该受到“严查”,黑龙江官方的态度无可厚非。南方数省偷种转基因水稻,给米制品出口商带来巨 大损失,就是前车之鉴。

  砸了生意还得赔钱

  “没有安全问题”的转基因种植导致贸易损失,如果发生在国外,始作俑者会赔到吐血。

  典型例子是拜耳的转基因大米事件。拜耳曾经开发过一个转基因水稻品种LL601,并在1998到2001年间进行了大田试验,之后他们中止了这一项目,也没有申请审批。

  2006年,美国一些出口欧洲的大米中检测出了微量的LL601成分。日本和俄罗斯宣布停止进口美国大米,而欧盟和墨西哥虽未禁止,但加强了检测。拜尔随即向美国农业部申请批准LL601转基因水稻。

  很快,农业部和FDA完成了对该品种的安全评估,结论是该品种“没有安全性的问题”。但这只能说明“污染”不会带来危害,并不能解决“污染 事件”造成的贸易损失。约有1.1万稻农受到影响,他们向拜尔提出索赔,官司一直打到2011年,以拜尔付出7.5亿美元的赔偿而告终。

  类似的事故还发生在孟山都身上。

  2013年4月,俄勒冈州的一块麦田中发现含有抗草甘膦基因,这一污染唯一可能的来源是十多年前孟山都进行的转基因小麦大田试验。

  孟山都称所有的出口小麦中都没有检测到“污染”,而美国农业部也发布公告说即使MON7180出现在食品中也不带来健康隐患,但日本和韩国还是宣布停止进口,而欧盟等其他国家也表达了严重关切。

  同年6月,美国农业部发布调查报告,称这是个只涉及“单个农场”“单片麦田”的“单一孤立事件”。之后日本等国重启了进口,美国麦农没有遭受明显损失,孟山都也才逃过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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