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昌乐县通过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切实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让群众普遍享有健康实惠。
据了解,自2010年开始开展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工作以来,特别是2012年昌乐县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后,昌乐县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卫生副县长任副主任的县医管会,实现了“管办分开”;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通过调整护理费、手术费、住院诊查费,对县人民医院因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收入进行补偿;改革人事分配制度,鼓励县人民医院采取灵活的用人机制,对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编制单列;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增强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实现“小病在镇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昌乐县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机构设置、机构规模、人员编制、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规划。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对全县607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改革,建立起城乡全覆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10分钟就医圈”。与此同时,这个县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完成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成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并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医疗事业和健康产业,其中,宝城医院投资建设了县老年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诊疗服务。通过多项措施,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相得益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形成了多元化办医格局。
为保证群众健康,该县对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也进行了全面加强。进一步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流程,调整充实应急队伍。制定了《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置制度》,理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人,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效率。建立卫生监督巡查机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计分检查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使全县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本报记者 赵鹏飞